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大道西南侧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大道西南侧地块(地块编号:YDCR24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大道西南侧地块
(注:具体土地建设指标以正式出具的佛山市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为准,出让年限按届时具体出让方案确定)
用地申请单位应为佛山市南海区的增资扩产企业;本宗地拟引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机织服装制造的产业项目。本宗地自受让人取得本宗地的不动产确权首次登记之日起10年内,受让人必须将本宗地用于从事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机织服装制造的产业项目,不能作其他用。受让人承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之月起2年内在出让宗地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181万元。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次年起,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累计年度新增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655万元。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地价款,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必须整体登记于受让人名下,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转让。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分割登记、分拆销售。以上内容须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
三、本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30日)。
四、若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提出申请的,必须在本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用地意向书。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上述要求的,均可申请使用本地块。如有意向,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用地申请送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联系电线.用地红线.佛山市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
(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南海政务门户网站:)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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