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迅达染整厂的厂房及土地
受三水区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10时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头部审判庭举行2012年第218期拍卖会,拍卖标的物如下:
1、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迅达染整厂的厂房及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屋产权证书号:C1407706、C1407707、C1407709、C1407710、C1407711、C1407712、C1407713、C1407714、C1407715、C1407717,用地面积:14990.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8.88平方米),参考价:7517600元,保证金:76万元【1、该房产有办土地证及房产证,面积以国土城建部门测量为准,房产以现状为准(该处土地上有一处房产因是危房已被拆除),带租约拍卖;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后果(如面积、规划报建、租赁、能否过户等);4、该拍卖标的物不交吉。案号:(2011)佛三法执字第2018号,承办法官:彭鼎】;2、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雅豪居西二十二座802房产(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字第0410037233号,土地证号:佛国用(2011)第0102322号,建筑面积79.78平方米),参考价:308000元,保证金:4万元;【1、拍卖标的物如拍卖成交的,房地产权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房地产权过户税费、所欠缴的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2、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案号:(2012)佛三法执字第986号,承办法官:欧国添】 。
有意竞买者,保证金须以自己的名义在2012年10月30日下午17时前(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能以现金存入),将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法院账户(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账号:8888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以上标的汇款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盛拍卖公司2012年第218期拍卖会、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如竞拍多个标的物的,应逐笔汇款,否则因资料不全而导致无法办理竞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己承担。并在2012年11月6日下午17时前,以银行缴款登记名义为准的人或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及保证金存款底单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楼办理竞买手续,手续经办人:杨杏芬,电话。逾期缴款及办理竞买手续的不予确认竞买资格,亦不接受传真登记。
标的物展示时间:2012年10月24-25日,本公告发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网址:。三水区法院监督电线
拍卖公司:佛山市中盛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01号二楼 联系电线(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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