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狮山镇罗村新合厂-车间地块旧厂房改造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实施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新合厂-车间地块旧厂房改造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罗南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北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北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北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北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北五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辖下罗南、北一、北二、北三、北四、北五等6个经济社”)联合申请将位于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新合厂旧厂房用地范围内,北至良安副涌,南至罗务路,西至罗村大道,东至罗村二中的16.8855公顷(约253.28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面积0.7911公顷(7911.03平方米,折合约11.87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块编号:YDBP366),位于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新合厂旧厂房用地范围内,北至良安副涌,南至罗务路,西至罗村大道,东至罗村二中。
(二)拟征收地块二:面积16.0944公顷(160943.66平方米,折合约241.42亩,地块编号:YDBP367),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社区地段,北至良安副涌,南至罗务路,西至罗村大道,东至罗村二中。(详见附件1)
(一)地块一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罗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地块二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辖下罗南、北一、北二、北三、北四、北五等6个经济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详见附件2)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区辖下罗南、北一、北二、北三、北四、北五等6个经济社经成员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地块一及地块二合共16.8855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挂账收储方式由南海区人民政府收回土地后以公开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原土地权属人通过享受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分配政策方式获得货币补偿,并在获得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后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补偿安置。在地块收储前无需政府进行实际补偿,不安排留用地和不办理社保审核。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6日(共30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向狮山镇人民政府咨询有关事项(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10号,联系人:张庭,电话)。
主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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