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蕞高限价:佛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项目,蕞高限价:人民币700,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佛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项目一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22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22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表格)
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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