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关于高明镇(现高明区)沿江一宗工业用地及9栋地上建筑物及机械设备一批(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高明镇(现高明区)沿江一宗工业用地及9栋地上建筑物及机械设备一批,以上标的物包括:1、高明镇(现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一宗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044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地号:(6)-0104,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明府国用(1994)字第号,使用权类型:划拨,批准使用期限:1992年9月至2042年9月底。2、(佛山市)高明市荷城区环城路396号印染厂内检测办公楼,建筑面积:1526.5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4999740号。3、高明县高明镇沿江路(渡口所侧),建筑面积:918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2955343号。4、高明市荷城区环城路396号印染厂内饭堂宿舍,建筑面积:1255.15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4999324号。5、高明市荷城区环城路396号印染厂内厂房,建筑面积:7172.6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4999332号。6、高明县高明镇沿江路(渡口所侧),建筑面积:440.33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2955342号。7、高明县高明镇沿江路(渡口所侧),建筑面积:1529.74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2955344号。8、高明县高明镇沿江路(渡口所侧),建筑面积:417.78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2955345号。9、高明县高明镇沿江路(渡口所侧),建筑面积:54.33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2955347号。10、高明县高明镇沿江路(渡口所侧),建筑面积:233.17平方米,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2955346号。11、存放于上述厂房内的机械设备一批。
注:1、以上第1至第11项标的物为整体拍卖。2、竞买人如要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须向区规划部门申请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按流程报批。详细情况请竞买人到“标的物介绍”栏自行下载《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关于高明区人民法院征询调查复函〉》。3、上述标的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完善相关税费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4、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5、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6、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7、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8、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9、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10、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竞买人如需申请按揭融资服务,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重要提示: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需经金融机构审核,竞买人需至少提前约10天与银行负责人联系,若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或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导致不能申请按揭融资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仍需按照拍卖成交的金额和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拍卖款,否则买受人本人须自行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支付的法律后果。
(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
起拍价人民币10213257.6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0元及其倍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7月19日(请于7月17日之前预约,咨询电线)。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16)粤06民终4782号、(2015)佛明法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83),并注明“执行案号:(2017)粤0608执417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有意了解者可通过微信搜索“高明法院司法拍卖”公众号并予以添加以便关注标的更新情况。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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