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拿出3亿元奖励这些项目!纯房地产、综合体不奖励
原标题:佛山拟拿出3亿元奖励这些项目!纯房地产、综合体不奖励
佛山拟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亿元奖励重大引资项目。
记者从佛山市重点项目工作局获悉,佛山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公布。
征求意讲稿显示,佛山市政府拟设立佛山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
此举旨在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促进产业投资、做强实体经济、优化经济结构的推动作用,促进“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工作,加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是指佛山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亿元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奖励全市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企业。每年度专项资金支持奖励的重大产业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专项资金拟对佛山全市新签约引进或增资扩产的已落地重大产业项目进行支持、补贴和奖励,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技术研发、固定资产投入和配套设施、厂房租赁、市场开拓、关键人才引进、贴息等领域。
通过支持奖励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佛山希望每年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助力企业尽早开工建设、竣工达产,在促投资、稳增长、创税收、增就业等方面发挥蕞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征求意见稿划定了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围绕培育打造“2+2+4”八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目标,重点支持奖励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总部经济和“四新”经济的企业项目,以及金融、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与专业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总部项目,现代农业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称,纯房地产、综合体以及平台类等项目不列入专项资金支持奖励范畴。
征求意讲稿还对先进制造业项目、总部经济项目。“四新”经济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总部项目、现代农业项目的具体支持规格做了详细安排。
其中,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大型央企和省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新设立(含迁入)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机构,且截止上一年度其在市外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和分公司不少于2家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佛山还将要求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满足多个必备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自专项资金申请成功之日起,企业需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佛山市、不改变在本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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