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工业区69号之四厂房(第二次)竞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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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定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3: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集体资产交易站对“光明工业区69号之四厂房 ”使用权进行第二次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前来竞租。
首年月租金单价底价(元/月/平方米)
递增幅度为从2022年1月1日起每年租金按首年租金基数固定递增5%计算
二、资产经营用途:只能用于陶瓷厂房存放使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该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没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及相关报建、消防验收等手续,要自行且自费办理消防、环评等有关事项及配备消防、水电、环保等必备的设施,并要达到消防、安全、环保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物。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1.地点:(1)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2)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集体资产交易站(详细地址: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委会对面龙津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站)。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自然人领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领取: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委托代理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须盖竞租单位公章)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5:00前(以金额到账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之一,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11030212”字样,若转账单上没有相应备注,则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①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②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集体资产交易站(详细地址: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委会对面龙津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站)。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集体资产交易站(详细地址: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委会对面龙津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站)。
要求:竞租人(单位)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请须携带《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在统一办理时间段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集体资产交易站(详细地址: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委会对面龙津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站)办理竞租资格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集体资产交易站
3要求:经确认成功办理竞租资格手续的竞租人(单位)方可参与竞租,逾期未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或逾期未参与竞租会的恕不接受竞租。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租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委会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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