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错过这两项申报均在本月截止!
1、申报产品应属于《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蕞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领域,且已实现销售(申报产品的蕞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2、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3、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即装备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购国产化的设备及部件价值量占整套装备价值量的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
4、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1、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至顺德高企协会(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路11号名汇大厦6楼)。
2、填写《2024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文档至。
3、上传申报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未有账号的单位需先自行注册。
4、上述三项操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1、项目入库不等同于承诺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情况及原因。
3、申报单位如收到实地核查通知,需积极配合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如实地核查工作无法开展,将取消申报项目的入库资格。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清洁生产
禅城、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第十三届党代会关于“务必成为绿色清洁生产领头羊”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工业园区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园区应位于佛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具有明确的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以工业生产为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区域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园区企业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园区企业不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二、请各区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91号)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园区需进行符合性自我评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推荐函和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OA报送我局,同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佛山市创建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工作方案(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所有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作及维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5楼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