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蕞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蕞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共2个分包进行招标,各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分包兼投兼中,若选择多个分包进行投标,每个分包需要准备一份独立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相应分包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3. 01包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02包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线。
2. 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1) 登 录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台
(),选择“采购投标人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采购文件下载”模块,选择需要下载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下载后缀为“.FSZF”的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采购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投标人信息入库、本项目的登记以及下载招标文件(后缀为“.FSZF”,如项目有其他附件的,需同时下载)。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备份并妥善保管后缀为“.FSZF”的招标文件,因没有下载或遗失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2日9:30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现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系统远程解密功能已完成开发,只接受远程解密,不接受投标人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进行解密的将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投标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线。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1.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采购文件--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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