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通告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19〕78号,下称“78号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下称“27号文”)及《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9〕47号,下称“47号文”)的规定,现将位于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以北、同德道以东地块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佛(顺)府复〔2021〕51号],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公开选定市场主体合作开发(一二级联动改造)方式实施改造。佛山华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桂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2021年5月12日通过公开招选合作方竞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业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乐中农立[2021]0001号),其中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以北、同德道以东地块位于上述改造项目范围内,符合27号文第四(二)点、47号文第十四条第(一)、(三)、(五)款关于协议出让的规定,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从镇裕和路以北、同德道以东“三旧”改造地块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1〕185号),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桂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位于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以北、同德道以东地块,出让土地用途A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市场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B区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市场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40年,均自交地之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计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桂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该地块需缴纳地价款98444.552593万元(已包含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不高于45920平方米)。本宗地应严格按顺规条件(2021)0206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以北、同德道以东地块开发建设协议》的约定实施建设。同时,本项目须由土地受让方按实施方案落实联动改造任务,涉及住宅功能的土地面积为40989.7平方米(折合64.48亩,即A区范围),需要联动C券数量为40989.70平方米(折合64.48亩)。
三、对本通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告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乐从管理所。(地址: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A5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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