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佛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来啦!(产业扶持类)
为了让更多的国内外朋友了解佛山的投资环境以及优惠政策,这里梳理了多项优惠政策,希望对各位投资者有所帮助,欢迎大家来佛山寻找更多商务合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佛山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实施细则(2019-2020年)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子信息、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项目。
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将压减到10个工作日以内,备案办结时限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
进一步梳理工业企业投资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事项,非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
推行分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涉企审批事项将纳入“证照联办”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减至100个工作日,推行线下办事“一次办结”和线上办事“零见面”。
推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将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申报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制和市、区两级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台账,加强项目监测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力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用地、能源、环境等需求,着力推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通过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制造等项目,并采取普惠制方式对企业应用机器人予以奖励扶持。
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方位引导吸引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地方资金等民间资本投向工业投资。
应用广东(佛山)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向银行共享项目信息,推动银行机构切实提供授信额度,支持银行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合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按机器人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蕞高补助300万元。
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蕞高补助500万元;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蕞高补助300万元。
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给予80万元的补助;对经认定的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
按收入总额的2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蕞高补助100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结合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对企业优先用地选址、优先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该类型生产企业的工业用地需求纳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并优先出让。促成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落户村级工业区,同步促进村级工业区改造提升,对意向落户村级工业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优先安排集体工业用地流转。
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研发和生产单位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可就绿色建材、专利技术等进行相关申报。就该类企业申报专利技术、绿色建材等工作提供指导,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被评定装配式建筑产业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具有专利技术成果且符合优惠政策或资金扶持政策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优先提供优惠或资金扶持。
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可申请纳入省产业园扩能增效项目库,享受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支持。根据《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品牌给予奖励。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对装配式建筑大型预制构件运输落实政策支持,在符合路桥限载、限高等要求的情况下,就大(重)型运输车辆通行制定相关指引。预制构件生产、运输企业对大型预制构件运输车辆通过限行区域作好相关计划、申请并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审批。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处置。
加强引进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且获得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优先纳入专家库或人才库。经审核符合资格的专业人才,可优先享受人才公寓租赁等人才优惠政策。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且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3年内实现正式投产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项目,且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两年内实现正式投产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
市内企业在我市增资扩产投资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投资规模及工商注册等要素条件达到第2项要求的,参照第2项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增资扩产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
鼓励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并设立独立法人的现有燃油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含改装车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每开发一款新能源客车、货车、乘用车、专用车产品,在本政策措施实施后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完成100辆(其中专用车完成50辆)以上的销售后,分别给予乘用车200万元/款,客车、货车100万元/款,专用车50万元/款的一次性奖励。
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并发布实施的,给予每项50万元的补助;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所得税减免等高企优惠政策。
支持政、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新能源汽车关键共性技术,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扶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对新落户我市并通过国家验收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中心,由落户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工程)实验室,按照现行政策予以奖励;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以及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按我市现行科技扶持政策予以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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