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沧江工业园及发展方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土地规划机构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土地规划丙级机构资质,则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必须为佛山市高明区)。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8.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8.3.3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土地规划机构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土地规划丙级机构资质,则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必须为佛山市高明区)复印件;
8.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8.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投标人应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时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具财政专用的收据,开标会议时招标人将核对有关票据,未能提交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9.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10.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佛山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补充媒体: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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