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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

  006939932/2020-17325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城镇建设)的批复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13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城镇建设)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0-22浏览次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审批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城镇建设)的请示》(佛自然资请〔佛自然资请〔2020〕29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城镇建设),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46.3334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7个地块,位于佛山市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总用地面积46.333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5.9014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4696公顷)、未利用地0.1869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46.33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3个地块,分别位于佛山市乐平镇和云东海街道,总用地面积46.333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2.2412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5.8764公顷)、未利用地8.7808公顷、建设用地15.3114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佛山市三水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城镇建设)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1.佛山市三水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和西南街道城镇建设)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主办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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