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被罚款3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6号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应予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无菌敷贴18袋;二、罚款叁仟元(¥3000)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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