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独岗经济联合社厂房(原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6日下午2:3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独岗经济联合社厂房(原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及建筑物:资产占地面积1783平方米(面积以业主确定的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独岗村道东侧。
(三)资产经营用途:以引入不涉水企业为先,项目建设前须取得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批复(不纳入环评项目除外);厂房内应完成雨污分流建设,并接入市政管网,按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标准验收后,项目方能投产;合法使用(只允许现状使用,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如需建设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
厂房(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五)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每月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六)租金递增情况:租金每五年递增10%。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3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蕞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一)开标定于2023年3月6日下午2:3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6日下午2:3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当头部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6元/平方米/月为蕞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0.5元/平方米/月(含0.5元/平方米/月)。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蕞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经济联合社(业主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杨和镇独岗经济联合社厂房(原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位置图.pdf
杨和镇独岗经济联合社厂房(原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出租补充协议.jpg
杨和镇独岗经济联合社厂房(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出租合同模板.pdf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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