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大事记(228-37)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北京2022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租赁大事记(2.28-3.7)
政策指引: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企业动态: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落实针对武清开发区高新人才公寓项目提供“住房租赁装修改造类”融资。城市索引:北京2022年土地供应计划继续加大向租赁住房倾斜力度,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日前,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优化整合金融资源,积极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合作社有良好合作历史的优势,优先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意见》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各类机构,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同时,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
建设银行:努力打造住房租赁新模式 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3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行表示满足普通老百姓、没有积蓄的、进城务工、新市民这些阶层的住房需求,未来是需要靠租赁住房来解决的。以人民为中心,住房市场必须要理性地控制,必须要有一种新的模式。
国家统计局: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基本建成205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
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建议加快落实“租购同权”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向大会提交了《加快落实“租购同权”,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相关权益》的代表建议。
考虑到“新市民”、“夹心层”群体的实际利益,姚劲波认为应当有侧重地制定租赁住房差别化分配政策,并提出代表建议。一是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稳定租房价格,是我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二是稳步推动租购同权。确保购房者和租房者享受同等的权利,逐渐推进租赁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建立租务法庭,加强司法保障。设置专业高效的租务法庭,借鉴“诉调对接”经验,设计专门处理租房纠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落地首笔住房租赁融资业务近期,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落地首笔住房租赁融资业务。该业务主要是针对武清开发区高新人才公寓项目提供“住房租赁装修改造类”融资,资金用途为项目提升改造,金额2.7亿元,期限15年。
根据“十四五”规划,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已成为国家战略,要加快探索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兴业银行坚持“房住不炒”政策,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领域金融支持,发挥“商行+投行”优势,目前形成了以住房租赁为核心场景,“融资+融智”打通“G端、B端、C端”的全方位服务链条,为住房保障政府部门、住房租赁企业及个体租户提供多元化、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近日,轻松寓(金桥店)被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纳管,作为金桥管委会及金桥人才中心审批通过的纳管公寓,将给予注册地及税管地都在金桥的企业1000元/人/月(至多领取两年)的住宿补贴。
北京2022年加大租赁住房供地计划倾斜力度据悉,北京市规自委、发改委日前公布了《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在住宅用地方面,与去年持平,为1060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300公顷。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2022年土地供应计划继续加大向租赁住房倾斜力度,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在30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中,公租房仅为67公顷,相比去年的150公顷大大减少。去年的“集租房”一列,今年变为“保租房”,供应体量也由150公顷增加至233公顷。供地计划也指出,重点通过新建、改建、人才公租房纳统、市场房源、零散房源筹集等 6 种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多主体、多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需求。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出租,租金收益按就低原则收取3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三年。其中明确提及,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
《通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
针对住房租金的问题,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根据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项目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定额收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
3月4号,长宁区发布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长宁片区相关规划。《规划》显示,长宁将研究构建“大运量轨道交通+中运量公交+低运量地面公交”的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已将部分原规划商办及科研用地优化调整为租赁住房用地,建设租赁住宅(人才酒店)。加上已有存量转化以及回租的租赁住房项目,共规划配置租赁住房面积44万平方米,约1万余套租赁住房。
重庆:将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超800亿元3月4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签约仪式上表示,“十四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将对重庆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分别提供不低于4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融资总量,利率可根据具体项目按照基准利率下浮,以提供最优惠支持。
三方称,此次合作也是为进一步完善重庆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资源配置优势,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青岛: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间)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要点》正式对外发布。青岛提出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实施住房保障提升行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万户;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产权型人才住房)2万套。
烟台:中心区2022年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00万元据悉,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表示绍,今年针对城市户籍家庭,烟台市将以城市户籍收入、住房“双困”家庭为重点,通过采取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适时提高补贴标准,按照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不同档次,将补贴标准与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相挂钩,实行常态化申请,不断增强困难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此外,优化已配租公租房运营管理,对腾退收回的房源及时面向住房救助对象、公共服务行业保障对象轮候配租,促进房源循环滚动利用。2022年,市中心区计划发放租赁补贴资金5000万元,惠及困难家庭10030户。
湖南: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近日,湖南省最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各市州要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的筹集建设方式,分类确定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申请审核工作流程等管理要求。
长沙:2022年筹集不少于2.99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日,长沙市召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整治行动;逐步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应、高端有市场”的住房格局,建设一批高品质、改善型、标杆式住宅项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围绕园区、城区和重大片区重点布局,全年筹集不少于2.99万套;开工建设公租房336套,发放租赁补贴4632户。打好非住宅去化“组合拳”;有效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积极帮助房企疏难解困,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宏捷长租公寓项目已于近日开工建设。据悉,该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占地面积14.8亩,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此外,项目计划建设4栋楼,建成后预计可提供800个房间,用于员工居住及社会租赁。晋安区鼓山镇宏捷长租公寓项目以提供精装房源、酒店式拎包入住为标准,营造家具家电一应俱全的智能化居住环境,配套便民商业,满足周边上班族、教师、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
3月2日,在佛山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及金融服务宣讲会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2025年佛山市计划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中心城区约30%常住人口的居住需求。
山西:明确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日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山西省明确了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全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可被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可进行减免税申报,并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住房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沈阳: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新市民建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前,沈阳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且比例不低于70%。针对人才引进等高层次人才的品质需求,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可适当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指导价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相当于最低打九折。
目前,沈阳市目前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84个,房源已经超过1.7万套间。沈阳市计划到2023年完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间。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意见》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主要面向城镇无房常住人口供应,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户籍、收入门槛。
《意见》强调,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包括商业办公、仓储、科研教育等用房及旅馆、厂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并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使用价款。
贵州:2022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77万套2022年,贵州省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盘活存量闲置房源等多种渠道,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77万套(间)。“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5万套(间)。
据悉,2021年,贵州省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52套(间),开工复工城镇棚户区改造43万套(户),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66个小区,涉及17.04万户。
南宁:满足条件可申请南宁高层次人才公寓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创新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并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高层次人才公寓的房源共三类户型,高层次人才公寓的管理将实行“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高层次人才公寓的房源为五象新区试点工程四号项目的安置住房,共三类户型:不低于120平方米、9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
西宁:计划筹建2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前,《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青海省西宁市在“十四五”期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000套,其中2022年筹建2000套。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设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超过40平方米。同时,西宁市将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实施监管服务并实施严格的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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