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及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及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及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3、本项目接受不多于两家单位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分包、转包。(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仅限网上报名和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18076G招标文件费。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8月16日 至 2018年08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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