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宝玉石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三水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4年11月13日15:30,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头部审判庭举行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4号房产,建基面积:97㎡,建筑面积:321.05㎡,土地使用权性质、类型:国有划拨,参考价:522486元,保证金:50000元,案号:(2012)佛三法执字第585号。
注:1、标的按现状拍卖、交付,该房产门牌号现已变更为府前路29号;2、该标的带租约拍卖,租赁期至2016年3月20日止,竞买人应在竞买前了解租赁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情况,买受人在购得房产后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3、被执行人未将房产证原件交到委托法院;4、标的因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等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向房管、国土、税务部门了解,标的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5、竞买人需具备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佛府办〔2011〕28号通知、佛建〔2011〕16号通知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上述通知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须于2014年11月11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以自己的名义(竞买人必须为保证金缴款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不得汇入现金)将保证金逐笔汇入法院账户(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账号:8888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汇款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案号、标的名称,并于2014年11月12日中午12时前,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保证金存款底单(上述证件、底单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到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1号三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联系人:赵莹,电线),逾期缴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均不予确认竞买资格。对未竞买成交的保证金退付,如因跨行或跨市等原因需收取手续费的,则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收取。本公告发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
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11月5、6日(请提前致电22331823预约)
拍卖公司:佛山市金宝玉石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居委会云良路国信楼1号写字楼之一
定于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在《佛山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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