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92,367.94 9,783,400.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29,976.10 3,086,026.1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发生额) 上年度末(或上期发生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预付款项 34,161,622.80 11,994,745.05 184.80%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导致预付款项增加;以及本期材料价格上涨,采用预付款方式锁定价格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28,260.33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43,939,108.83 不适用 因本期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 致。
使用权资产 7,025,188.45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09,270,354.86 13,411,226.23 714.77%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导致长期待摊费用及本期新增工程装修费较大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170,745.58 40,253,777.17 32.09%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635,070.12 11,423,843.62 220.69%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短期借款 99,609,290.15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954,184.73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8,880,985.50 5,503,702.07 61.36%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导致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租赁负债 3,879,727.77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长期应付款 2,660,158.5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应付股利 15,646.07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预计负债 7,988,407.72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递延收益 1,739,611.97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6,662,936.70 414,670,609.97 -42.93% 主要系本期出售国轩高科及光大银行股票,对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44,064.84 -100.00% 主要系本期清理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负债所致。
减:库存股 234,482,185.55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所致。
未分配利润 2,610,974,583.29 1,758,462,062.48 48.48%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及本期出售国轩高科及光大银行股票收益转入留存收益所致。
营业成本 2,688,051,460.39 2,021,309,966.18 32.99%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由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相关的运输费变更至营业成本核算,上年同期按照该原则相应调整
税金及附加 35,666,632.84 25,476,192.44 40.00%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导致税金及附加金额增加。
利息费用 2,778,317.57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8,184.56 3,696,391.14 -97.88%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27,104,238.58 39,481,644.30 -31.35% 主要系本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致。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02,458,364.50 345,434,286.72 -187.56% 主要系本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下降所致。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9,523.04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9,612,389.08 -138,956,001.55 956.11% 主要系本期出售国轩高科及光大银行股票,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9,22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与庄坚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020年12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2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31,070,300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13,998,88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2%。回购A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9,695.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B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4,505.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国轩高科、厦门银行、光大银行股票,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底总资产的30%,即不超过25.5亿元(不含2021年上半年已出售的金融资产),出售时间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权限范围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出售上述资产。2021年9月,公司出售国轩高科股票12,349,900股,成交金额60,076.38万元(未扣除税费),减持后,公司还持有国轩高科股票20,316,675股,占国轩高科目前总股本的1.59%;出售光大银行股票3,000,000股, 成交金额1,012.88万元(未扣除税费),减持后,公司还持有光大银行股票15,546,754股,占光大银行目前总股本的0.03%。按照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国轩高科、光大银行的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公司本次减持国轩高科、光大银行股票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
2021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发送的《关于转让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意向函》,基于对LED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和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的战略布局考虑,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将其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21.32%的股权转让于本公司。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重组前,公司持有国星光电1,014,900股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21.48%,公司将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48,752万元(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26号),公司本次并购事项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
2021年8月,南宁燎旺已完成股权过户及增加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南宁燎旺53.79%股权,南宁燎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收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新光源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自注销完成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51,425.43 134,956.12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