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人才专卖房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时确定的蕞高价
8月15日,佛山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官网就《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文件对人才专卖房申请、审批、销售、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表示,人才专卖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60~144平方米,面向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销售,且人才在申购前连续6个月在顺德区工作及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齐全且非灵活就业)或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办法》提出,开发企业销售人才专卖房的实际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时确定的蕞高销售价格。蕞高销售价格为土地出让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左右。
此外,自《办法》实施之日起签订人才专卖房购房合同的,自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满8年转让、抵押(不含按揭)的,需提供在顺德区累计购买5年社保或累计5年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并按政府让利部分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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