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2101D50N6131)中标结果公告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货物类有关规定执行;如各包不足人民币3,000.00元,按人民币3,000.00元固定收取。
合同包1(数字化口内扫描仪/胶囊式内窥镜系统):0.703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牙科显微镜):0.447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