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微资讯】@顺德区企业佛山政策解读用地保障
探索市、区联合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全市动态储备不少于17,000亩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拿地即开工”基本条件的集中连片储备产业用地,纳入专项台账管理,市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产业用地储备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59号)
严格实施《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和《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申请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对于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全力保障落实用地。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
对投资强度大、亩产税收高、用地集约节约、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工业用地蕞低价标准确定,对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蕞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
工业用地出让蕞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允许工业用地按蕞长年限一次性出让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地价款。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可直接协议出让给原承租企业。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
允许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在符合规划和相关规范、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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