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2020](SD)XG0013号)
场地平整:土地平整至现状,不设定标高 基础设施:1、道路:地块南侧北华路、东侧涌口工业大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宗地与周边道路的接驳部分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完善建设。2、给水:在宗地周边提供供水管接入点,接入点由供水部门确定,竞得人需自行到供水部门报装,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3、供电:所有用电(含永久用电和临时用电)由竞得人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承担所需费用:所有高、低压配电,竞得人需自行到供电部门报装,若竞得人需在地块内设置专用变配电用房,一切费用(包括变压器及相应的变电设备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土地用途:一区、二区为工业用地,三区为公园与绿地,四区、五区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容积率:一区:2.0≤FAR≤3.0;二区:2.5≤FAR≤3.5;三区作公园绿地使用;四区、五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3、申请人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申请人为新注册的企业,其母公司或控股股东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自上年度倒推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增长率为20%以上且研发费用投入占年收入5%以上的企业;
(说明:竞买申请人为新注册的企业,是指该企业从工商注册成立日期至申请时点尚未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
4、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3)被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认定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9月24日到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9月24日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4日0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09月24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TD2020(SD)XG0013号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通过互联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获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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