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实现专业化、专职化招商,全面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项目达产见效,努力推动产业转型,在总结近年我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新兴产业之城、岭南山林水都”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大招商、招大商”的经济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构建区、镇(街道)、部门联动的招商服务机制,全力做好项目引进落实的各项服务跟进工作,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新提升、新发展。
通过加强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形成畅顺运转、协同互动、资源共享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现引进项目的规模化、效益化、优质化,招商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专职化、专门化,确保每年按目标计划引进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优质项目,并切实为项目落户建设以及现有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高效优质的跟进服务,为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奠定坚实的产业提升基础。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跟进服务工作的总协调;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对外招商重点、原则、产业规划布局;审核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主任:刘志刚(兼),副主任:刘磊芳(兼)、罗乃谦(区经济促进局局务委员、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各项政策措施草案;指导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建设专职招商队伍;跟进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招商引资任务进展;收集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计划并进行初步审核;负责协调解决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由区经济促进局牵头,组建区、镇(街道)两级联动专职招商队伍。组成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指定,其中:区经济促进局13人,荷城街道(含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20人左右,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各8-10人;西江新城管委会3人左右,区三旧办3人左右。
(1)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区域、本系统的具体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负责本区域、本系统产业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引进;组织策划并实施专题招商;负责策划包装本区域、本系统招商形象,宣传推介投资环境。
(2)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将全部精力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每年外出招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0天,每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工作动态和招商项目信息。
形成全区招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整合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招商资源,形成引资合力,加快项目的引进落实;各镇(街道)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以及资源优势,明确招商引资的新目标和新方向,与其他镇(街道)形成优势互补、错位竞争、各具特色、协调并进的招商局面。
每季度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召开专职招商队伍领导例会,分析全区招商工作形势,交流全区招商项目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制定对策措施,明确招商重点和方向,部署下阶段招商任务。
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专职招商队伍,于每月25日前将所了解的重大项目以及在谈项目的进展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拟定招商问题解决建议并上报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招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招商任务负总责。对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保持与投资客商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项目引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制定《佛山市高明区专职招商引资部门及工作人员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成功完成年度招商任务、招商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问责办,定期检查区、镇(街道)两级专职招商队伍履行职责情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招商项目的引进、落实和建设的,或者在对外招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启动问责程序,坚决予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专职招商队伍考核办法,根据招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引进项目的数量、质量等综合指标,对专职招商队伍进行年度考核。
由区经济促进局指导协调,镇(街道)、部门为主,组建区、镇(街道)两级互动项目服务队伍。组成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指定,其中:区经济促进局5人,荷城街道(含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20人左右,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各8-10人,西江新城管委会3人左右,区三旧办3人左右。
(1)负责跟进本区域、本系统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全程跟进招商项目建设过程,加强与区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助项目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提供服务指导,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如期合法开工投产。
(2)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适时提请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召开项目服务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项目服务工作负总责,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每一项目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跟进。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项目组成联络组,进行全程跟进服务。联络员或联络组对具体项目的建设落实情况负责。
各镇(街道)、各部门项目服务队伍要提前对接引进项目。在项目进入前,应确定该项目的联络员(组),联络员(组)可参与项目的洽谈或签约。对确定签约的项目,联络员(组)要建立服务档案,及时为招商项目提供服务和指导,促进项目早签约、早建设。
项目签约后,联络员(组)要主动与项目对接,深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行业类别、签约内容等关键信息,进一步完善服务档案。根据招商项目签约内容和落户现状,为招商项目开展全方位、人性化的保姆式服务。联络员(组)要协调帮助签约企业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及项目报建等具体事项,充分利用区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项目早日动工、顺利建设、尽快投产创造有利条件。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档案的建立完善,保证完整记录招商项目从建设到投产的重要信息。建立招商项目建设情况反馈机制,联络员(组)要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项目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提请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给予协调解决。
项目服务队伍要加强对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项目的联络员(组)要定期走访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及时帮助企业反映和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营造起亲商、安商、稳商的氛围。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项目服务工作职责,严重影响招商项目的引进、落地和建设的,或者在招商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问责办,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由区经济促进局总协调、总指导,建立区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协作互动的区直招商协作队伍。组成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指定,其中:区经济促进局4人,区发展规划统计局3人,区国土城建水务局6人,区环境运输城市管理局3人,区文体旅游局4人,区卫生人口计生局4人,区市场安全监管局4人,区工商局2人,区质监局3人。
(1)区直招商协作队伍既负责本系统涉及项目的招商、服务工作,也负责全区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全区招商项目在本部门负责区域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引进项目尽快动工投产。
(2)定期梳理引进项目的服务协作问题,进行分类指导;指定专人通过电话、定期走访、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主动了解企业具体情况,并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指导帮助,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3)各单位招商协作队伍在提供协作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重大问题,提请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各单位招商协作队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全力做好项目洽谈、签约、审批、工程建设、后续服务等各项事宜。
每月25日定期召开招商协作队伍领导人全体会议,研究全区招商引资中拟引进项目、或项目落实过程中涉及各职能部门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并部署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各领域、各系统的重大问题,向区直招商协作队伍领导人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经会议审定确认后,根据议题性质交由相关单位招商协作队伍牵头调研。各牵头调研队伍要将调研结果及具体解决意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招商协作队伍企业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调研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工作完成质量差、推诿拖延的队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各单位招商协作队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及时协助解决相关事项,损害投资方合法权益,对全区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问责办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抓好招商队伍建设,加快形成“招大商、大招商”的招商引资工作格局,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按照招商队伍建设要求,指定专人组建起专职招商队伍、项目服务队伍以及招商协作队伍,明确责任,加快推进。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创新思路,加快形成联动配合工作机制,实现招商引资信息共享、项目服务协同配合、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共同落抓好招商队伍建设,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全面优化提升全区投资软环境。
各镇(街道)、各部门招商队伍要把握机遇、争取主动、及时出击,在项目引进、落实和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通过专业到位的招商服务,力促每年引进一批、落实一批大型优质项目,加快实施产业提升工程,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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