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项目竞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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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项目竞投公告
来源: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时间:2022-04-02 17:03
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项目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官当经联社办公室对该社的厂房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①中标人在厂房维修及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招标人无关;
②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禁止进行改建、扩建、翻建。若需要在该处建筑内进行建设,必须做好相关报建手续及扬尘防止、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厂房距离商住区较近,不建议开展汽修喷漆等有机废气产生的经营活动。建议厂房不能用于废品回收及堆放。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经联社办公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或微信转账,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开标定于2022年4月15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经联社办公室正式开始。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官当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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