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工业区简况
蛇口位于深圳市西面三十公里的南头半岛,与香港新界的元朗和流浮山隔海相望。水路距香港中区二十浬,距澳门二十四浬,距广州八十浬,为深圳特区的水路交通枢纽。
一九七九年一月,国务院批准由招商局全权开发和经营蛇口工业区。同年八月正式破土动工,工业区面积为二点一四平方公里。工业区坚持以工业为主、产品出口为主的发展方针,努力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外资,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较高的速度,较好的效益,推动了各项改革的开展。
经过了五年的建设,蛇口已从昔日的荒滩野岭发展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现代海港工业小城市。区内的基础工程设施,包括一个六百米的顺岸式码头和开挖的港池、航道;一座日供水能力二万吨的水厂;一座日供电能力为一百三十五万度的电厂;八百门程控电子交换机以及六百路微波机,巳于一九八一年五月正式交付使用。至一九八四年底,工业区已开发平整土地2.56平方公里,完成建筑面积86.9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38.4万平方米,职工住宅22.1万平方米,其他建筑26.4万平方米。建成十多幢工业标准厂房;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影剧院各一所;兴建了一批商场、宾馆;蛇口一、二湾开山填海工程已基本完成。自八二年九月动工以来,挖填海工程已基本完成。自八二年九月动工以来,挖填土石方约170万立方米,开发土地面积30万平方米、海岸线米;在五湾建成了二万吨级泊位、一小突堤码头和一个长461米的深水码头,使工业区港口运输能力大大加强。
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促进了引进外资工作的开展。到一九八四年底,工业区已与客商签订各种投资协议、合同共148项,协议规定的客商投资额为16.28亿港元(不含深法玻璃厂投资),实际已投入使用的资金已达16.08亿港元。引进了一批技术设备较先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创汇能力的工业项目,初步建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工业区。
一九八四年七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蛇口区管理局,蛇口工业区面积扩大为十六点八一平方公里(含岛屿面积五点四一平方公里)。管理局下辖招商局蛇口工业区、中国南海开发公司和蛇口渔工贸发展总公司三个经济实体;在公安、税收、工商管理、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电讯管理等方面,管理局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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