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苗木公开竞价出售项目2023075-0701竞价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下简称:本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售方)委托,现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苗木公开竞价出售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本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分包1、A地块(广明高速南侧)苗木清单
分包2、B地块(广明高速南侧)苗木清单
分包3、C地块(广明高速南侧)苗木清单
注:苗木种植于地上,苗木的修剪、挖掘、打包、迁移、运输和垃圾清运等工作、相应的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竞得人按照竞得价格一次性向出售方全额支付,竞得人还需同时支付竞得价格的20%作为合同的保证金。
(二)竞得人其他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详见竞价文件和《苗木销售合同》。
增价幅度:每次¥100.00元(竞拍时,经出售人代表同意,主持人可适当变更增价幅度)。
六、本项目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仅有一个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该竞投人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成交。如有二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则采取竞价的方式交易;本项目交易失败的,另行组织交易。竞投人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八、报名前竞投意向人须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包括苗木规格及数量。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一)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账。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7月12日17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售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递交到本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9:00至9:30,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证明文件到本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本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3年7月13日9:3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蕞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一、本项目蕞终解释权归出售人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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